院前急救体系承担着市民日常急救、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重大活动保障和急救技能普及培训等职责,是城市医疗卫生体系和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于2005年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成立,接受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的领导和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一、修订完善《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手册》和行业质控标准,经市卫健委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组织本市相关专业人员的质控培训;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制定急救技能培训方案,开展急救技能竞赛。
三、定期组织召开质量控制专家会议,制定质控督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质控督查,反馈督查结果和整改意见。
四、对质控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院前急救医疗机构进行指导,督促落实质控督查整改建议,追踪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质控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情形及时上报质控管理事务中心。
五、建立市区两级质控工作网络体系,指导各区质控部门或工作小组开展日常督查,推动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质控信息资料数据库;完善数据报表,追踪行业发展动态。
七、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对院前急救体系的网络设置规划、基本设施建设标准、人员资质、相关技术设备等进行调研和论证,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八、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和质控管理事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